COVID-19新冠感染確診:醫療險理賠案例

COVID-19新冠感染確診:醫療險理賠案例

法定傳染疾病的理賠原則:

富邦法定傳染疾病.png

針對 COVID-19 確診,醫療險的理賠條件如下: 

住院 或是 入住檢疫所 或是 加強型防疫旅館,都有放寬給付。

全球醫療險_新冠理賠定義.png

資料來源:全球人壽官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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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有打過三劑莫德納疫苗,平常生活也都有戴口罩小心

防疫,仍然確診,還好是輕症,症狀就像感冒一樣,喉嚨痛

有嚴重鼻音有發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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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冠確診入住加強型集中檢疫所三天,實支實付醫療險轉換日額理賠。

客戶還有規劃 全球人壽 XHR 實支,後續再補上 XHR 理賠明細。

結論:

當大家都在瘋狂的搶購防疫保單,最後產生現今防疫保單之亂,其實最

吃虧的還是我們消費者,然而我們有沒有想過自己的醫療險保障是不是

足額?目前已跟許多保險公司確認,只要是有住院 或是 住檢疫所,

加強型防疫旅館,實支實付醫療險可以轉換成日額給付,

如上例理賠三天病房費,當然如果中重症住院有實際治療

用藥,治療過程中所花費的藥物等自費相關項目也可以透過

實支實付醫療險處理,

再次強調實支實付醫療險的重要性,他是幫助我們

不論疾病或意外的自費相關治療都能夠擁有好的保障,這疫情

一時的終究會過去,而醫療保障會跟著我們一直到老,

在大家都在討論防疫保單之

是不是也應該檢視自己的醫療保障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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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胎住院保險會理賠嗎?

安胎住院保險會理賠嗎?

懷孕過程中如果發生需要安胎狀況,保險是否可以理賠呢?​

醫療險除外不理賠項目:

除外_1.jpg

​懷孕相關及併發症,符合下列條件(列舉式),醫療險可以申請理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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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自願剖腹產可以申請理賠條件如下表:

除外_3.jpg

安胎不屬於上面狀況保險無法理賠,

除非有危急胎兒產婦生命的緊急狀況

需要住院積極治療,可以跟保險公司爭取融通理賠。

診斷書_1.jpg

客戶因為 [先兆性早產] 羊水過少 住院安胎 19天,在安胎過程中

有必要性醫療行為,包含醫生處置與用藥,這可分為健保與自費的

選項,而此客戶採用健保方式,所以金額不至於太高,

當然她有規劃實支實付醫療險,其實可以做自費項目得到

更好醫療品質。

診斷書_2.jpg

住院安胎19天後直接在36周生產,多胞胎 和 胎位不正都是屬於非自願剖腹理賠範圍(請參閱上圖:醫療行為必要性剖腹產)。

收據_1.jpg
收據_2.jpg
理賠明細.jpg

結論:

提供此案例分享在於許多懷孕的媽媽真的很辛苦,

孕期如果遇到安胎之必要性醫療行為不見得知道可以申請理賠,

因此藉由這個案例與大家分享。

此客戶安胎 和 非自願剖腹產 相關理賠金都很順利理賠下來,

客戶除了感受到生產過程痛苦,這筆理賠金也讓她有些許寬慰,

再次證明實支實付醫療險對我們每個人的重要性,當媽媽

的腳色真的很辛苦,家人應該更多的體諒包容與照顧,

格外重要的是:在懷孕之前一定要先幫自己準備好實支實付醫療險,

每人最高投保上限三家,我們不一定會用到剖腹產的理賠

但誰能保證我們這胎是不是雙胞胎?或者真的有需要用到

非自願剖腹產的保障,我們已經做好這些準備無後顧之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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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傷病險是用來救急而非杯水車薪

重大傷病險是用來救急而非杯水車薪

35歲女生 乳癌二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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假設投保保額 1萬元,以上述案例分析理賠情況如下:

保單第一年度發生乳癌二期理賠:總繳保費 1.06倍

保單第二年度發生乳癌二期理賠: 每個月理賠 1萬元,

保證給付 120個月。

如果給付 60 個月離開,剩下60個月保險公司以

貼現息 2%整筆貼現給家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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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是保單第二年度發生慢性精神病,理賠 20萬(或是總繳保費)。

條款4.jpg

條款載明 貼現利率為 2%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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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傷病險在示範條款上,各家都有除外先天性疾病和職業病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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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款載明疾病有30天等待期,癌症等待期為90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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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內容除了重大傷病之外,還有 身故 完全失能

和 祝壽 保險金以身故保險金來說:

保額100倍就是100萬(或是總繳保費 1.06倍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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繳費期間內,2-6級失能豁免保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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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大傷病理賠金 身故理賠金 完全失能理賠金

祝壽保險金 擇一理賠如果今天理賠重大傷病,

保障即消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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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來如果重大傷病範圍(目前以重大傷病編碼 ICD-10)

改變從優認定,由區域醫院以上醫生判定符合

重大傷病開立診斷證明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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疾病代碼: ICD-10

總結:

會規畫重大傷病險的客戶大多希望能夠在確診為

重大傷病時拿到一大筆理賠金以供後續治療花費來使用,

而市面上大多數的重大傷病險都是一次給付性質,

所以依據每個人對商品的理賠方式是否能夠接受?

還有當初規劃的目的?必須要確認清楚。

第二:這種大傷病險包含其他保障內容,都只能擇一

理賠,所以消費者比較需要留意保障的範圍涵蓋重疊,

而不同事故發生時並沒有重複給付。

第三:我知道有些業務會告訴客戶,如果健康的話就是在

累積資產,這樣的說法是錯誤的保險就是一種消費行為,

規劃健康保險時請重視條款內容,與投資理財無關。

以上分析純屬個人看法僅供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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