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能險理賠案例-鼻竇炎造成眼睛失明

失能險理賠案例-鼻竇炎造成眼睛失明

因鼻竇炎造成左眼失明,右眼視力0.1之六級殘

客戶於 106年5月底投保 三家殘扶險

107年3月9日於台中榮總急診,

並CT檢查發現左眼視神經萎縮。

107年3月10日鼻竇炎開刀

107年3月18號出院

107年3月23日至榮總眼科治療

107年5月2日 開立眼科診斷證明書確認左眼失明

無恢復可能,右眼視力0.1

理賠過程:

客戶是 34歲女生在某科技廠上班,育有一女,

先生在台北工作是藥廠業務。客戶平常要輪夜班

12小時,工作辛苦加班平衡家計,

在107年農曆年前因為感冒產生鼻竇炎於

台中榮總就醫,醫師開立2星期的抗生素並囑咐

過完年要回來開刀,因為工作關係延遲兩星期沒有回診

開刀,3/9發生頭痛愈裂與視力模糊症狀,

隨即至榮總急診,醫生馬上要求安排住院開刀。

經斷層掃描顯示左眼視神經已萎縮,

鼻竇炎必須優先開刀輔抗生素治療,

右眼必須要等鼻竇炎療程之後才能使用類固醇治療,

右眼的黃金治療期為2個月。

在眼睛治療過程當中,經眼科醫生專業檢查與判斷,

左眼視神經完全萎縮無恢復可能,右眼最佳視力0.1,

根據殘廢等級表 2-1-5 為六級殘廢

另根據 註15-1 被保險人於發生之日起,

並經六個月治療後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

效果的結果為基準判定。

但立即可判定者不在此限。

因此在5月2日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認殘隨即申請殘扶

險理賠

經過瘋狂調閱病例,面見客戶親自簽名蓋章,

就像是進出自家廚房一樣自然,與理賠人員的唇槍舌戰

,曉以大義佐動之以情,雙管齊下使理賠

順利給付如下圖。

月領13萬且保證給付180個月,最高可以領3780萬元,

六級殘一次金合計180萬,加計滯延利息與保費豁免。(已告知客戶:保險公司有權利調閱病歷和生調訪視。)

客戶投保定期殘扶險保額10萬+終身殘扶險3萬,

保費合計年繳2.2萬左右。(商品皆已停售)

另外還有🐻殘扶險主約(主要是搭配實支實付附約)

理賠再次爭取過程:


我們會驗算每次次的理賠明細與滯延利息是否符合條款

理賠金額,第一家於8/23結案理賠,

殘扶險只有賠第一個月一期,

我們根據條款第17條規定如下:
 

要求保險公司再給付5月和6月份的2期合計20萬,

也就是說:殘扶險的起始日為認殘『時間點』

診斷書開立之時開始給付180個月的殘扶險,

而非由理賠人員結案日給付,在客戶立場來說,

未來180個月會發生什麼事很難說,

況且還有貼現息的問題,在極力爭取不惜上

金評中心之下,總公司法務通知我們以專案的方式

給付這20萬,因為第一家是每個月的月底給付10萬,

在今年9月底匯入30萬入帳(含9月份),

客戶驚喜感謝。

以為就這樣結束了嗎?

在今年殘扶險的失能安養扶助金,保證給付 15年的

第二年理賠金到 10月初一直沒有入帳,客戶跟我說

之後,我詢問一下理賠人員好玩的事情發生了,

🐻理賠人員說:

他們家的殘扶險失能安養扶助金都是要自行提出申請,

要付[ 戶籍謄本]證明客戶生存,我說條款上有

保證給付期間內不在此限,

理賠人員一直鬼打牆回覆說要自行提出,

他們公司沒有在處理這樣的事情。(我想說~什麼你們沒

在處理那誰處理?)

最後理賠說:這個案件不是他負責,

最後轉由理賠主管處理,

理賠主管電話永遠打不通,找不到人,留言不回覆,

於是我除了請總公司協助之外,也直接到保險局寫申訴

信件,在寫完申訴信件後隔天,接到我們總公司來電

表示,🐻三天內理賠金會匯入保戶的帳戶,

同時附上滯延利息。

經過大約一星期得到保險公司來函說明處理經過及

結果,於保險局申訴案件正式結案。

感謝保險局願意站在客戶立場,同情客戶遭遇,

協助客戶並維持保險正義。

結論:

根據保險法64條 和 既往症 127 條,保戶投保時必須誠實

告知,這是保戶義務,也是維護自己權益。

在規劃保險的時候應該充分了解保險商品的優缺點,

認真閱讀理解條款很重要。

選擇願意從頭到尾願意站在客戶立場的公司與業務,

在發生理賠問題時才能真正捍衛我們權益。

根據 [保險業招攬廣告自律規範]

僅供保險研究參考,

以上純屬個人看法分享,歡迎一起研究討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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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前置血管剖腹,保險賠不賠?

因前置血管剖腹,保險賠不賠?

客戶在六年多前幫老婆投保實支實付醫療險,六年多來沒有申請過任何

理賠在110年懷孕,懷孕過程中,因為前置血管必須剖腹產

什麼是 前置血管<—請點我連結

前置血管.png

2022年9月疫情趨緩,客戶帶寶寶回台灣也順便申請理賠

S__45719584.jpg

協助客戶申請理賠,理賠送件後,很快就收到保險公司拒賠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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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詢問理賠人員拒賠原因有兩點:

第一點:不在條款理賠範圍中,

條款沒有寫到因前置血管而剖腹的給付範圍 。

第二點: 自願性剖腹不予理賠。

除外條款.png
S__45670409.jpg

理賠人員說明:因為病歷寫 [選擇性剖腹產] 是客戶

自願剖腹,保險無法理賠。

當下我覺得非常疑惑,前置血管怎麼可能是自願剖腹呢? 

於是上網查詢資料發現原來是:兩岸用語不同,

大陸是:選擇性剖腹,台灣是:計畫性剖腹

醫生選擇一個對寶寶適當的時間,

在母體發生宮縮之前剖腹,

避免宮縮造成胎膜 血管破裂大出血,

每秒噴幾百CC的血量,

母嬰都會有極大風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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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: 好醫師新聞網

經過幾次與客戶一起向理賠人員商討爭取,最終理賠金順利理賠下來。

S__45670410.jpg

客戶的非自願剖腹產費用不到  4 萬元,

而前置血管是非常危險必須一定要剖腹,

當初客戶並沒有要使用高昂花費以及眾多自費項目,

因此收據的金額僅有 3.6萬左右,

以目前台灣的行情真的是非常便宜的剖腹產費用,

在台灣至少7~8萬,一般行情大概都是 10幾萬,

更不用說曾經有 20~30萬上新聞的,

因此我告訴理賠人員:

這是必要性的剖腹產,花費 3.6萬比起你所經手的

其他剖腹產花費,理賠金額應該少很多吧?!

如果貴公司前胎剖腹都願意融通理賠的話,

比前胎剖腹危險性更高的

前置血管剖腹有什麼理由不賠?

最後一通電話結束後,當天理賠人員說:客戶很快就會

收到理賠金了,請我幫忙轉達。

客戶收到理賠金後感到十分安慰,

這是她過去六年以來第一次申請的理賠案件,

居然幾經波折,但她還是相信我可以幫助她擁有

好的保障及維護理賠權益,

我告訴這位客戶說:您當初幫太太投保就是愛太太的

表現,太太經過生產痛苦,您也非常克盡職責,

全力照顧太太跟小孩,這是讓我最佩服您的地方,

很高興可以幫助客戶且為客戶權益把關,

也感謝客戶相信我。

以上單純個人經驗與資訊分享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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疫情期間在家自己料理要注意食品安全(元大病房升等)

疫情期間在家自己料理要注意食品安全(元大病房升等)

防疫期間大家都自我隔離,因此正在學習烹飪料理,

儘量避免外出下,也要多注意食品安全衛生。

這個理賠案件是: 沙門氏菌感染

醫生表示可能是蛋殼汙染導致,住院四天。

病房費一天: 8200元

雖然只是急性腸胃炎發燒,沒有手術,一天 8200元的VIP病房,

也大大提升住院品質,陪病者在陪伴照顧病人時也可以得到很好的休息。

結論:

在住院過程中護理師的照顧也相對周密許多,

因為該樓層VIP病房相對少,所以每位護士照顧該樓層病患

的壓力就相對減輕許多,在護理方面也相對仔細周密,

因此在痛苦的治療過程中,起碼能得到好的照顧品質與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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